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教育局 县级
2024-07-02 2024-07-02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质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教育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到2024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7%,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8%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

三、基本措施

(一)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1.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统筹考虑县域内人口总量、学龄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科学确定幼儿园的布局、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确保区域内配足配齐幼儿园,满足适龄人口入园需求。通过片区管理、乡镇公办中心园+村园等管理方式,实现城区引领带动,优化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实现一体化发展。

2.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占比。加快推进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学前教育网络。投入6000万元,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逐年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大幅提高。

3.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按照住建部、教育部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针对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三项指标,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逐步达标。加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数量,持续进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所占比例。

(二)完善保障机制

4.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强化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综合拨款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重点支持扩充优质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育保教质量等方面。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全收费管理机制,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根据本地实际及时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按办园成本和办园等级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5.加强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按照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的要求,逐步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统筹事业收入、生均财政经费等资金来源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促进内涵式发展

6.提升民办园办园品质,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持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进一步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合理分配学前教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持续提升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保障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7.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坚持管理上抓规范、质量上创特色、师资上重成长。在完善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现零无证幼儿园。全市幼儿园园长全部持有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持证率达95%以上,教师持证率达80%以上。按照省教育厅、郑州市教育局提出的合作办园、集团化办园要求,积极引进省市优质资源,深入贯彻市局领航共建战略,促进了办园水平快速提升。

8.强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师资水平。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锻造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主导、优秀教师为支撑、大批合格教师为基础、适应教育改革创新的“1+10+N”型教师群体。切实重视并完善民办园保育教育人员的准入及监管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牢牢把握质量低线。

9.推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持续推进学前融合教育项目,进一步扩大学前融合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为特殊需要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彰显教育公平。

(四)强化学前教育治理水平

10.健全管理监督体系。落实县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县级政府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11.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备的监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加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疫情等风险的能力,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12.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加强办园行为治理,持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持续开展“防小学化”倾向治理,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购买或使用人手一册的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不得提前教授小学知识点。加强规范幼儿园名称使用,形成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变相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用好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引导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向农村边远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倾斜。对工作落实较好,教育教学成果优异者,或发展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表扬和奖励。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过程性督导,重点督促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提升保教质量等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违犯法律法规、违犯师德规范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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