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1-01-27 2021-01-27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暨公办幼儿园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6号)《郑州市幼儿园设立管理规程》《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12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暨公办(含公建民营,下同)考核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检查时间

拟定于2021年3月1日——3月26日(具体时间如有调整,提前通知各单位)

二、成立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李智鑫为组长、局长董辉为执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主任)为成员的2020年度幼儿园年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为保证年检暨考核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决定从机关党委、基础教育科、安全法制科、计财科、体卫艺科等业务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年检、考核工作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其他科室人员按照科室职责分工,进行实地查验、考核与评分工作。

三、年检考核对象

1.年检对象:全市民办幼儿园;

2.考核对象:全市公办幼儿园。

四、年检考核内容

1.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园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3.教育方针、各项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4.办园条件、办园资质、幼儿园内部管理等规范办园情况;

5.教学教研、幼儿管理、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等开展情况;

6.食品卫生、膳食管理、卫生保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7.教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工资待遇及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情况;

8.财务管理、收费退费及其公示等情况;

9.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园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建档及防范措施等,各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10.幼儿园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及其管理情况;

11.各项工作档案的建档、整理、规范管理等情况。

五、年检考核流程

(一)园长汇报。由迎检幼儿园园长对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二)实地查验。由工作组成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迎检幼儿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看,并根据年检(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查验的档案主要包括:

1.幼儿园2020年度园务各项工作计划、总结、获奖情况;组织幼儿、教师、家长结合节日或者家园共育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2.园长、教师的听评课、教研、业务学习笔记及教师教案,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有关资料;

3.园长资质证明材料,教职工花名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高学历进修证明。2020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及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和学习培训的资料等;

4.教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发放相关表册;

5.食品卫生、膳食管理和卫生保健档案;

6.财务管理情况,各种报表和收入、支出帐册;

7.办园条件、办园资质的证明材料(园舍的房产使用证明、房屋安全证明、消防安全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公示等,公办性质幼儿园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幼儿园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8.园舍设施设备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等;

(三)座谈反馈。工作组成员对各自查验项目分别进行反馈。

(四)成绩确认。反馈结束后,迎检幼儿园园长对工作组反馈内容如无异议,需在评委打分表上签字。

(五)结果通报。工作组依据年检考核成绩,结合日常考评等情况确定最终年检考核结果,并进行全市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初检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年检的民办幼儿园向中心小学、学区长园提交“2020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材料”,中心小学、学区长园负责收取、审验、汇总、留存、建档。

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迎检园参加2020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申请;

(2)2020年度的工作报告(包括办园目标、幼儿园内部管理、师资配备和教职工培训、保教工作质量、安全教育、办园条件改善、资产和经费运行、本年度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

(3)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从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中自主选择)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4)《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民办幼儿园提供)

2.各中心小学、学区长园成立初审小组进行初步审验。

3.初审结束后,各中心小学、学区长园要形成详实的初审报告,同时依据初审结果填写《**乡镇区中心小学(学区)关于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申请2020年度复检的报告》(见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另附页。

4.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本辖区的初审报告和附件1《**乡镇中心小学(学区)关于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申请2020年度复检的报告》报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管理学校校长、幼教专干老师及相关人员签字,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二)请各中心小学、学区长园结合初审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规定,督促辖区各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设施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科学管理。

(三)各公办幼儿园要依据《2020年度登封市幼儿园年检(考核)评分细则》,全面进行自查整改。

(四)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年检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标准自查整改,积极筹备年检考核工作有关材料,规范档案资料,以年检考核工作为契机,切实规范办园行为,逐步提高办园水平,提升保教质量。

附件:

1.《**乡镇中心小学(学区)关于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申请2020年度复检报告》

2.《2020年度登封市幼儿园年检(考核)评分细则》

3.《2020年度登封市幼儿园党建工作年检(考核)细则》

4.《2020年度登封市幼儿园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年检(考核)细则》

(联系人:王玲博  联系电话:13700866318)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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