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教育局 县级
2023-05-05 2023-05-05
登封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办教育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参照上级有关年度检查内容及要求,经研究,现将 2022年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年度检查范围:由登封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22年新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参加本次检查。

二、检查内容

参照《登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三、检查步骤

年度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

1.自查自评(2022 年   1 2  月   9 日——12 月   19日)。

各民办学校要对照通知要求,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登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逐项对照检查内容,自查整改,自评打分;对检查需要查验的各种证件、各类教学设施、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提前准备好;填报《民办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撰写2022年学校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

2.实地检查(2023年2月7日——2023年3月1日)。

教育局组织年度检查组深入民办学校(时间安排见附件3),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核查档案材料(武术学校中小学和中专档案分开)、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逐校做出评价,形成年度检查初步意见。

3.检查通报(2023 年   3月   2  日——4 月   1 日)。

根据学校得分、实地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教育局成立由马宝仓、董辉为组长,李国宣为副组长,刘志强、王耀利、段要军、黄晓玲、王浩毅、高松峰为成员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

(二)各民办学校要积极行动,早做准备。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保证年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年度检查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自己检查的项目要签字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检查组反馈,检查组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性质和情节较为严重的,要下发责令停办通知书,取消其办学资格。

附件: 1.登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和民办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

        2.登封市民办学校实地检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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