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0-08-09 2020-08-09
登封市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实际,特制定《登封市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保障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成立组织

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2020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李智鑫  董  辉

副组长:李嫩霞  冯书侠  李国宣  王学伟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招生入学工作组、宣传及舆情处置组、信访稳定纪律督查组、突发事件应急组、后勤保障服务组。

(一)疫情防控组

组长:陈琳

成员:体卫艺科有关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部署招生入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入学工作组

组长:王建通 

    成员:基础教育科有关成员及局直各幼儿园小学初中校(园)长、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

     职责:组织实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入学等工作。

(三)宣传及舆情处置组

组长:王耀利

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有关成员

职责: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及舆情处置工作

(四)信访稳定纪律督查组

组  长:刘宏伟

成  员:纪检信访室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招生信访稳定及招生纪律督查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组

    组  长: 贺桃辉           

成  员:安全科有关成员

职  责: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后勤保障服务组

组长:王浩毅

成员:计财科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招生期间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原则

1.坚持网上报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初中七年级以市区六年级学籍为依据”的原则。

四、市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含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白坪新区,下同)

(一)幼儿园小班

合计;110


五、市区幼儿园新生报名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报名对象

幼儿园小班是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且持有购买房屋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河南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到就近的幼儿园履行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1.公办幼儿园:8月17日—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民办幼儿园:自8月10日起,开始报名

(四)报名地点:市区各幼儿园

(五)录取原则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市区幼儿园招生仍以民办园为主,公办园起引领示范作用。

公办幼儿园只招收市区常住户口且房产地址在幼儿园就近区域内的幼儿,按照“住户一致、由近及远”的原则,录满为止。

六、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

1.一年级学生: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市区小学就读条件的儿童。

2.七年级学生:符合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类别及有关要求

1.符合市区户口、市区房产、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外来务工、登封籍进城务工、市区经商类。七年级、一年级学生家长必须选择其中一种报名。

(1)具体要件

市区户口:其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市区常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0年2月1日)。

市区房产: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且持有购买房屋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前。

优抚对象:其属于上级文件规定的落实入学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援外医疗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以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卫健委联合下发名单为准)。

市区拆迁户:其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含自有房或租赁房,必须显示具体地址)。

外来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非登封籍)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2月1日)

登封籍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2月—6月“四险一金”(其中一种)缴纳凭证。

市区经商: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经商(拥有实体店,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2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学生报名需关注“登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入学报名”,进入“登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照具体报名操作方法及流程指南完成报名工作。(一年级新生入学时需持市疾控部门开具的“河南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报名时间:8月11日上午8:00—14日下午6:00,24小时不间断。

(4)资格审核:8月17日—21日,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房管中心、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市社保局、市卫健委、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5)录取办法

第一批:市区户口、市区房产、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划片录取。

第二批:外来务工、登封籍进城务工,统筹录取。

第三批:进城经商,统一调剂录取。

2.具有市区小学六年级学籍但不符合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

(3)资格审核:毕业学校负责审核,审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4)录取办法:第四批,电脑随机录取。

七、登封市聋哑学校招生

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8月27日—28日,请家长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到登封市聋哑学校报名注册就读。轻度残疾儿童也可就近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同意随班就读。登封市聋哑学校地址:嵩阳办事处嵩阳路北段223号,招生咨询电话0371—62877750。

八、市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2.按照市区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4.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或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持有关证件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8月11日至14日

九、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

1.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要依据国家和省对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参考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方案》电子版8月14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dfjcjyk@163.com

2.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严重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生源情况的研判,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2020年底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跨区域招生。

十、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小学、局直各幼儿园小学初中要成立组织,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做好宣传工作

关注家长需求,主动积极利用校内外各级媒体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学校在显著位置放置宣传版面、张贴招生方案,同时设立招生咨询处解疑答惑,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三)落实承诺制度

招生学校及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签订《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向局党组承诺“不违反划片招生规定、不超计划招生、不违反招生纪律”等。

(四)维护社会稳定

招生学校要切实维护好本校划片区域内的信访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五)严格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人员办理新生学籍时,按照“对数对人”要求,认真比对纸质与电子名册,进行网上操作。

(六)严格监督检查

教育局要对招生纪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重点查处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举报电话:62877011

登封市教育局

                                  2020年8月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