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位家长:
城区(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下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的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全市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为了保障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生入学就读条件类别公布如下,请相关家长做好准备。
1.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城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5年6月30日。
2.城区房产: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有房产(不包括公寓房、商业用房和车库),其房产证件类别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5年6月30日。
3.城区拆迁户: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办事处(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
4.城区务工: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稳定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缴纳2月—6月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自由经商,有实体店,并缴纳2月—6月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签订或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止于2025年2月1日。
5.非登封籍外来务工:学生为外地县(市)户籍,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务工,办理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6.长期居住: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拥有房产但无正规房产证件,须在水务公司(电业公司或燃气公司)立户至少半年以上,并持有2025年1月—6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正规发票。
7.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需要在城区就读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具备以上七类条件之一的,均可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