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局直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4〕140号)和《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教师〔2017〕353号)精神,引导新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理念,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研习学科教学方法,形成教学基本能力,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决定举办2021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招录的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和2020年登封籍回调的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四史”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政策法规、新教师应具备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小学教育特点与规律、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活动设计、组织、方法与技能技巧,班主任工作常规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跟岗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48学时):培训实行小班教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以参与式、互动式等方式进行培训,强化教学技能训练。
2.跟岗研修(40学时):深入到名优小学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实践教学活动。
3.校本研修(32学时):通过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观摩教学、研讨交流、同伴互助等多种形式把培训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际中。
四、集中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2日—16日
地点:登封市书院河路小学。
五、培训报名
各单位师训负责人组织2020年入职的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及回调教师报名,并填写《登封市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回调教师要在报名表备注栏标明“回调”,6月29日--7月2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师进修学校教导处,电子稿发送至进修学校教导处邮箱dfjxxxjdc@163.com.
联系人:陈晓霞 电话:0371—60165610 13783517366
六、培训经费
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经费由登封市教育局根据培训预算拨付至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参加培训的交通费由教师任职学校承担。
七、考核、学时登记与结业办证
(一)考核: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考核要以促进学员积极学习、保证培训质量为目的,以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过程考核包括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完成作业,按要求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研讨交流等。结业考核以笔试、答辩、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学时登记: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部分,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93号)要求,教师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结束后,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将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上传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培训共计120学时。
同时,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120学时,也可以用于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学时认定,参加此培训,无需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
(三)结业办证:新任教师按要求完成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经考核合格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登封市教育局负责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工作的部署与规划,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培训实施与管理,要根据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的需求调研,科学设置课程内容,规范实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二)各乡镇区中心小学、局直各小学和幼儿园,要按时上报参加培训人员,并督促学员积极参加集中培训、观摩学习、校本研修和跟岗培训,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三)学员所在学校要为新任教师选派好帮扶导师,支持新任教师专业发展,做实校本研修的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估,要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培训保障。
附件:登封市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
登封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