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登封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登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实行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回调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调计划
2023年回调登封籍外地在编教师75名。其中中学段45名,小学段30名。
二、资格条件
本人或配偶具有登封户籍,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段限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段限定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通过公开招聘渠道入编(含校招),见习期(试用期)已满的登封域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回调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七初级中学(登封市卢鸿路南段)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请自行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夫妻双方需一方为登封市户籍);
(4)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提供);
(5)毕业证(报名小学段需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持有多个学历证书需分别打印);
(7)教师资格证(如持有多个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提供);
(8)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名证明(见附件2)。
以上材料,除第(1)、(6)、(8)项需提交原件以外,其它资料需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报名时,留存材料请严格按照上述顺序整理装订。
(二)政审考察
由登封市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联合考察组对申请回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以调阅档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最终形成考察报告。
(三)手续办理
根据市编委会研究意见,由编制、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办
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如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回调教师超出回调计划数时(按学段分别计算),组织笔试择优确定录取。
(二)本批次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填报的通讯渠道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在回调过程中,请所有报名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档案记录不符、弄虚作假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回调资格。
咨询电话:0371-6288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