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32号),自2016年9月开始,我市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补助范围及发放对象为登封市乡镇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补助档次标准按村委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500元的生活补助。2023年下半年已支付两个月,支付金额265.8万元。。
依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32号),自2016年9月开始,我市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补助范围及发放对象为登封市乡镇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补助档次标准按村委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500元的生活补助。2023年下半年已支付两个月,支付金额26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