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切实改善我市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和提高农村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要求,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 “一元钱,大民生”政策保障。登封市财政部门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补贴,结合我市各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登封市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补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状况,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中小学学生饮食质量,促进我市农村学生健康成长。
二、成立组织
组 长:李智鑫
副组长:董 辉 李嫩霞 冯书侠 李国宣 王学伟
成 员:陈 琳 王浩毅 王建通 刘世选 郭武生 王三德 呼新洪 刘宏伟 贺桃辉 冯刚省及农村各中小学校长
主要负责我市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补贴方案的制定及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效益。
三、农村学校基本情况
农村小学73所、25个教学点、在校学生37053人、寄宿生15317人。
农村初中20所、在校学生17451人、寄宿生15918人。
四、补贴对象及标准
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农村中小学在校用餐学生,每人每天补贴1元。根据各校统计,全市农村中小学在校用餐人数约36463人。
五、补贴办法及结算
(一)目标一致、方式灵活。
各学校要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目标,借助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用好1元钱,让学生及家长能认识到政府补贴和实施营养餐的重大意义。
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供餐情况制定合理的补贴方案,补贴方案报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备案,实施过程接受体卫艺科的监督。
各学校要于2020年7月26日前完成补贴方案的制定、审核、备案。
(二)提前预拨、据实结算。
1.采用预拨方式,依据上一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的寄宿生人数分上下半年两次预拨,于每学期开学当月预拨到学校,学校分月按实际用餐人数补贴给学生,7月份对上半年的学生营养餐补贴进行审核清算,下半年学生营养餐补贴审核清算于次年2月份进行。
2.结算方法
预估在校用餐人数=年报寄宿生数×116%
预拨金额(半年)=年报寄宿生数×116%×110天×1元/人/天×90%。
实际补贴金额=午餐实际用餐人次×1元。
六、监督办法
1. 学校要充分发挥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强对营养餐标准及食谱执行情况监督,实行校长陪餐制,做好陪餐记录台账的登记。
2.1元补贴方案及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由局体卫艺科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文件要求,从专业角度负责指导、监督。对营养餐改善实施情况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对未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学校,或执行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造成负面影响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审查。
3.学校要建立学生在校用餐台账或及时备份学生用餐消费记录,用于核实在校用餐学生人次,作为用餐补贴的计算依据,学校对上报的用餐人数负主要责任。计财科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用餐情况签名表及汇总表进行核实,以审核后的用餐人数核定学校的实际补贴金额。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