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教育局 县级
2022-09-28 2022-09-28
登封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推动每所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使每一个儿童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指导和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合规律,不断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

(三)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和办园理念,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标准评价幼儿园办园水平,营造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  员:督导室、幼教中心、安全科、基础教育科、计财科负责人

三、督导评估对象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范围为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督导评估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四、督导评估周期

督导评估周期为5年(2018-2022年)。自2018年8月至2022年10月,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每学年被评估幼儿园名单见附件一)。

五、督导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引导幼儿园全面落实相关法规政策,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主体性原则。树立幼儿园是评估主体的理念,充分发挥幼儿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自我评价机制,促进幼儿园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注重督导评估的实效性,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六、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督导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督导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督导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督导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督导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七、督导评估方式

主要是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八、督导评估实施

督导评估工作由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

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评估周期制定本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具体程序如下:

(一)印发督导评估通知。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幼儿园自评。中心校有责任指导当年被评幼儿园开展自评工作,并根据督导评估的内容及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提供的资料要注意保持其原始面貌,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18年接受评估的幼儿园,须提供2016-2018年的相关资料;2018年以后的受评幼儿园,须提供当年以及上溯三年的相关资料。相关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对照评估细则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将《登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查情况呈报表》、自评报告按当年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实地督导。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督导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乡镇(区、办)中心校要严格依据评估方案制定本乡镇督评计划,分学年安排被评估幼儿园,做好过程督导工作。各幼儿园必须按照本方案中接受督导评估。凡当年须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如果无故不接受督导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年检时定为“不合格”,取消园长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四)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五)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复查。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七)接受市、省教育督导机构的复查、抽查和国家专项督导。

九、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登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郑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三)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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