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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乡级
迁往省外
登封市公安局宣化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登封市公安局宣化派出所户籍室
62822110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