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公安局 县级
居住证换、补领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
15日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56185298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证。


1、换领:需持证人将原证件交回登记站;

2、补领: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