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公安局 县级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40日内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56185298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