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大冶派出所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大冶派出所
1863819875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00(夏季) 上午8:30—12:00(冬季),下午2:00—5: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