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卢店镇郑州市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事项办事指南
申请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的服务
1.持有《低保证》; 2.持有《残疾人证》或指定医院诊断证明;3.患者本人或 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治疗救助。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低保家庭的精 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9〕 48 号)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卢店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0371-62981026
  1. 《郑州市低保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 精神类残疾人证

  3. 家庭低保证

  4. 本人身份证

  5. 郑州银行卡

由精神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患者《身份 证》、《低保证》、《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经县(市、区) 残联审查符合条件后上振郑州市残联审核批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