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乡级
老年人补贴依据及对象
高龄津贴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河南省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一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
各社区(村)
15个工作日
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夏季) 8:30-12:00,14:30-18:00(冬季)
各社区(村)
0371-628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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