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申请表;
2.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创业地街道(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
街道(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身份认定、劳动合同审核、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账单审核)。
3.审批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批。
4.公示
经审批符合补贴条件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有关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