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我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乡镇社保所参保;
缴费方式:
1、集中征缴;
2、自主缴费。
收费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
我省缴费档次共15个: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交多得。
周一至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举报或打咨询电话6283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