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2-28 2023-02-28
公告 登征收公告〔2023〕7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地块1、地块2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3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4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5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6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征收情形。     地块7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嵩阳街道办事处、少林街道办事处、中岳街道办事处、卢店街道办事处、宣化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1位于农村道路以东、佛垌河以西、兴阳线以南、佛垌河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朱垌村。

地块2位于佛垌河以东、农村道路以西、兴阳线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朱垌村。

地块3位于农村道路以东、山坡以西、山坡以南、宣化镇实验幼儿园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王村。

地块4位于农村道路以东、焦桐以西、天中机动车检测公司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办事处龙头沟村、月河路社区(原西五司村)。

地块5位于嵩基润堂小区以东、卢鸿路以西、嵩基润堂小区

以南、地中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韩村社区(原韩村)。

地块6位于碧溪路以东、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以西、登封大道以南、大禹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少林街道办事处弘武街社区(原马庄村)。

地块7位于嵩阳书院以东、山坡以西、太室山以南、环山旅游公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嵩阳街道办事处嵩溪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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