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05月30日-2019年06月0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晟瑞塑业有限公司 | 年分拣30000吨废塑料项目 | 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年分拣30000吨废塑料。主要工艺:原料→人工分拣→脱标→粉碎→清洗分离→甩干→包装→入库 |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 有组织粉尘:粉碎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高度不低于20m,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5.9kg/h)的要求。 无组织粉尘:粉碎工段未收集粉尘经车间阻隔后,外排量较少,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周界外最高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2、废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1774.81m3/a、105.60m3/a。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蓄水池暂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还田利用。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各种设备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降噪、基础减振等减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标签、漂洗槽沉淀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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