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19-03-18 2019-03-18
登封市环保局关于郑州倍恩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医疗器械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倍恩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套医疗器械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A区标准化厂房3号楼1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登封市民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康公司”)标准化厂房3号楼的一层,总面积约146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万套医疗器械项目。工艺技术为:原材料及半成品→加工→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废气:喷砂粉尘采用密闭操作,经末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连接#1排气筒(20m)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120mg/m³”的限值要求;线切割机、超声波焊接机操作台顶部设置集气罩,将线切割有机废气及焊接有机废气引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中“排气口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经预测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 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初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和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硬水等一起进入园区化粪池,后纳管接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登封市新区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厂处理后,出水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要求,尾水排入寺里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座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间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堆存于一般固废收集间,定期外售;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废切削液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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