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08月12日-2019年08月1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中豫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中豫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硅碳棒电热元件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区 |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厂址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区,租用个人厂院进行生产,占地面积4516m2,建设年产100吨硅碳棒电热元件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工艺技术为:原料打浆—挤压成型—烘干—烧结成型—测量阻值—焊接—检验产品质量—成品入库。 | 废气:投料、烧结工段产生烟(粉)尘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可满足《河南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限值,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焊接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同时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32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废气可达标排放。厂内道路及地面全硬化,且经常清扫、洒水抑尘。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原料添加水随产品带走并在后续工序蒸发损耗,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液压机、搅拌机、切割机、混料机、风机等设备机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挤压成型废料、不合格品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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