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19-07-02 2019-07-02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市舒美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平方米石材装饰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舒美石材有限公司

年加工5000平方米石材装饰品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中岳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禹都路中段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中岳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禹都路中段,总投资200万,占地面积744m2原料购进石材抛光板—设计—切割—线条加工—倒边打磨—雕刻—拼接成品

废气:本项目在切割、线条加工、倒边打磨和雕刻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经预测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875mg/m3、排放速率为8.75×10-4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项目建成后厂区边界浓度很小,颗粒物边界预测值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1.0mg/ m3)浓度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车间西南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红外线桥切机、电脑雕刻机、线条机、磨边机和倒边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在60-75dBA)之间。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石材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浆渣及生活垃圾。石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浆渣定期清理交由中美铝业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设置垃圾箱收集职工生活垃圾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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