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宏浩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年生产8万吨净水材料 |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茶亭沟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5865m2,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6.1万元,生产工艺为原料外购(硅石、石英石)—破碎—分选—制粒—分选—清洗—晾干—包装—入库 | 运营期: 1.废水:营运期产生的物料清洗废水、晾干废水回用于物料清洗工段,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2.废气:项目破碎工段粉尘经1#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分选工段粉尘经2#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无组织粉尘符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 3.噪声: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单缸液压圆锥破及风机等机械噪声采用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压滤泥饼暂存于泥饼暂存池,定期外售用作铺路材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由当地农户拉走由于肥田。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