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09月26日-2019年09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苏桦农林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锯末秸秆综合利用年处理三万吨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二组 |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1977m2,利用现有厂房414.6平方,生活办公用房253平方,主要工艺为1、秸秆、锯末—分选—粉碎—烘干—辅装—热压—裁块—包装—成品入库2、秸秆、锯末—分选—粉碎—烘干—辅装—挤压—成品--包装—成品入库。 | 运营期: 废气:项目原料卸料、堆场粉尘,房全封闭、地面硬化、设置硬质门、原料堆存进行遮盖;原料上料粉尘,上料口三面封闭,顶部设置集气罩;筛分、粉碎粉尘,筛分机顶部设全封闭集气罩,出料口设集气罩,粉碎机入口设集气罩,出口全封闭;烘干机尾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料仓进料粉尘、制粒粉尘,经吸气管收集;压块、裁块粉尘,压块机进料口顶部设集气罩、裁块机产尘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共用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它炉窑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其他工业炉窑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排放限值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废水: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厂内设水冲厕,定期由周围农户清理肥田,废水不外排。 噪声: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