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09月24日-2019年09月2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嵘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吨道路路面建材项目(1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 | 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东坡 |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 占地面积33335m2建筑面积14000m2,拟投资1000万元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各一条。生产工艺为: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为:1、骨料→筛分→烘干加热→筛分→计量称重→搅拌→成品;2、沥青→电磁炉加热→计量泵→搅拌→成品。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工艺为:原料(外购水泥、骨料)→配料→计量→搅拌→成品
| 运营期: 1.废水:废水主要来自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处理后循环利用,设备冲洗废水采用砂石分离器+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m3)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绿化或肥田。 2.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水泥储罐粉尘、矿粉储罐粉尘、冷料上料系统粉尘、骨料预处理系统粉尘、烘干加热燃烧废气及无组织粉尘。 (1)项目水泥储罐、矿粉储罐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出气口排放;冷料上料系统粉尘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1m高排气筒(1#)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 (2)骨料预处理系统粉尘及烘干滚筒燃烧器废气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1m排气筒(2#)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物治理方案》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要求的其他工业炉窑,氮氧化物300mg/m3限值要求。 (3)沥青储罐加热、搅拌系统及出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3m高排气筒(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4)无组织粉尘采用厂区内道路硬化、绿化, 骨料输送全密闭,建设全封闭车间,设置喷淋装置等措施,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 的相关要求。 3.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设置50m3固废溢料仓一个,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设置30m2危废暂存间一座,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