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嵩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西段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河南嵩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3000万元,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西段,新建年产16000吨塑料管材项目,项目占地4200m2,租用河南金勇木业有限公司6#标准化厂房(部分),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混合、上料、挤出成型、牵引、定长切割、(扩口)、检验成品入库。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混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碎不合格品中产生的废气、(PVC管)切割废气、挤出和扩口废气等。 投料/混料废气与粉碎废气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PVC管切割采用密闭空间进行切割;挤出及扩口工序废气共用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6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20mg/m3)的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塔循环冷却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切割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原料包装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PVC废边角料作为原料回收利用,MPP废边角料暂存固废间,定期外售;PVC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过程;MPP不合格品,作为固废暂存厂区;原料包装拆封后统一收集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进入生产过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