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众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60万平方米海绵城市透水砖项目 | 登封市卢店镇刘家沟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占地129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位于登封市卢店镇刘家沟村,主要生产原材料为煤矸石和水泥,主要设备包括振动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配料机、搅拌机、自动制砖机等, |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采取喷淋抑尘、车间全封闭等措施;投料、破碎、筛分、配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与洒水抑尘;设备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槽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 3.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地下,车间封闭、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会用于生产,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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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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