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登封钰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隧道窑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钰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隧道窑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 | 河南鼎诚聚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对厂区内现有的2条生产线的炉窑废气进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技改后产能仍为年产30000吨耐火砖 | 运营期: 一、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搅拌粉碎、配料系统等产生的粉尘、炉窑尾气以及无组织粉尘 (1)储料罐、备料、混碾车间等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耐材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2)隧道窑、环保圆窑、干燥窑产生的炉窑废气经“1套高温脱硫装置+袋式除尘器+低温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它炉窑”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耐材行业”鼓励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满足《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相关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2座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三、运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密闭、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均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渣收集后,暂存间存放定期外售,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脱硫塔产生的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符合(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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