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对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豫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炉窑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锺铭实业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登封市白坪乡三元村 | 河南大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白坪乡三元村,占地面积8363 m²,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区、成品库)、原料库,总建筑面积2400 m²。 | 废水:主要为车辆和生产设备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10 m3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桶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2个筒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仓顶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上料和搅拌粉尘采用4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全封闭,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及表3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相关要求,达标排放;料库全密闭,安装喷雾抑尘设施,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厂区道路地面全硬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扫,裸露地面植树绿化。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压力机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楼环保局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