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03月06日对河南润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润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润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10800m2,50m3液化石油气储罐3个,50m3残液罐1个;总建筑面积1890.9m2,包括罐区、液化气充装间、消防泵房及配电间、消防水池、配套用房等;设置216m3消防水池1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充装液化石油气360吨。 | 废气:项目的储罐区、站内卸车区、充装生产区,在接收、储存、充装等生产过程中,都是在密封条件下操作,采用全压力储罐、封闭型卸料管。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的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项目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压缩机、烃泵、备用发电机等。采取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将发电机放置于发电机房内、设备设置于设备房内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液化石油气残液储存于站内一个50m3的残液储罐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清理及检修废物由清理方统一处置。 |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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