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1-10-11 2021-10-1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郑州爱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气泡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10月11日对河南高登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爱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气泡膜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爱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气泡膜生产线项目

登封市告成镇南烟庄村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车间投资20万元扩建一条年产200吨气泡膜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气泡膜机组、气泡膜制袋机、裁切机、真空泵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外购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热熔-挤出-起泡-制袋卷取-成品入库

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限值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废水:主要为生产工序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固废:废弃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5m2进行收集、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