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10月21日对登封市合祥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硅碳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鹏选商贸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平方透水砖、透水绿化转建设项目 | 登封市白坪乡沙锅窑村 | 洛阳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登封市白坪乡沙锅窑村,总占地面积8230m²,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68.1万元。主要改建内容:原料库、生产车间、养护车间、成品库等,总建筑面积6570m²。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机1台、鄂破机1台、反击式细碎机1台、振动筛1台、水泥罐2台、配料机1台、双轴搅拌机1台、成型机1台、输送机5架。生产工艺:煤矸石-给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配料搅拌-成型-养护-成品。
|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主要为物料装卸和堆存产生的粉尘、骨料生产线粉尘(包括上料粉尘、一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筛分粉尘、骨料库粉尘、地埋式料仓粉尘)、制砖生产线粉尘(配料工段粉尘、搅拌工段粉尘)、水泥筒仓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有组织粉尘:破碎机埋地设置,上料粉尘、一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筛分粉尘、地埋式料仓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工段粉尘、搅拌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排放速率3.5kg/h)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有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30mg/m3)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砖瓦窑行业(有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10mg/m3)的要求。 无组织粉尘:车辆运输、物料装卸和堆存产生的粉尘、集气装置未收集粉尘经洒水喷淋降尘、封闭式车间阻隔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达到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各种设备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降噪、基础减振等减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粪便和废液压油。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机冲洗后沉淀池内沉淀渣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后沉淀池内沉淀渣定期清淤后用于周边填坑铺路;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至附近中转站,经中转站压缩处理后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液压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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