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2-04-18 2022-04-1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国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半导体精密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04月18日对河南国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半导体精密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国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000吨半导体精密陶瓷建设项目

登封市卢店镇

河南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镇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科技园,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主要建设:粉体生产车间和制品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9266.4m²

运营期:

废气:废气:粉体砂磨、破碎、装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 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制品球磨上料、筛分、粉磨、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5)+15m排气筒(DA004)排放,粉磨机、筛分机全密闭;喷雾造粒尾气经旋风除尘(TA003)+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 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級标准限值,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酸洗、压滤酸雾(氢氟酸)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酸雾吸收塔(TA002)+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厂房、仓库全密闭,地面硬化、安装硬质门,物料禁止露天转运。

废水:废水:酸洗废水经厂区一座3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城镇污水管网排入卢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和压滤废水回用于酸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20m3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经城镇污水管网排入卢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执行卢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置于室内、密闭罩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废机油、废酸桶经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不合格物料定期回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和氟化钙污泥定期外售或合理处置,一般固废经一座10m2暂存间暂存处理后,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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