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2-04-20 2022-04-2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陶瓷部件项目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4月20日对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陶瓷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新型陶瓷部件项目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东环路北段路西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东环路北段路西,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占地面积为23377.52m2。主要建设:烧成车间、配料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综合站房等,总建筑面积15324m²。生产工艺:原料-混料配料-振动成型-干燥-施釉-烧成、冷却-拣选-包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隧道窑2座、干燥窑2座、梭式窑4座、自动喷釉设备2台、原料库2座、自动配料系统2个、高频振动设备4台、搅拌机4台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一座20m3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执行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投料、混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干燥、烧成脱硫脱硝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电袋复合除尘器(TA002)+石灰石膏法脱硫+ SCR脱硝+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陶瓷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中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0、80mg/m3限值要求,以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中限值要求。

3.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混合配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干燥、烧成环节电袋复合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脱硫灰渣混合后,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经次品间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脱硫灰渣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与生活垃圾统一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