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5月11日对河南攀盛工贸有限公司物资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攀盛工贸有限公司 | 河南攀盛工贸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石桥村及告成镇界头村 |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登封市东华镇石桥村和告成镇界头村,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2.2万元,建筑面积2000m2,设计煤炭堆高4.5m,建成后年储存煤炭1万吨(不设破碎、筛分、风选等工序,只储存和运输煤炭),年周转煤炭2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地磅、移动雾炮车、铲车、自动喷淋装置、洗车平台。主要生产工艺为:汽车运输煤炭进厂—过磅、煤炭进厂卸车—煤炭堆存—煤炭装车—汽车出厂。 | 营运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煤炭储存仓库全封闭,安装自动门,设置一套覆盖全场的自动喷淋装置,定期进行洒水抑尘;煤炭装卸粉尘设置移动雾炮机进行加湿降尘;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375px,保证煤炭不遗撒外漏、车辆通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减少煤炭抛洒、厂区运输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制定路面清扫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洒水抑尘、车辆驶出厂区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等部位进行清洗,无组织废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mg/m3)。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建设一套车辆冲洗平台及一座4m3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一座60m3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外部道路洒水。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道路噪声和厂区噪声,运输道路噪声通过采取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同时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厂区噪声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厂区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清理后的煤泥,经收集后,作为煤炭销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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