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8月2日对登封市朝阳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朝阳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水库 | 登封市水利局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管工程。其中,大坝工程主要包括:①拆除重建坝顶路面,重建路沿石;②背水坡高程317.00以上护坡按原设计进行局部整修;③背水坡高程317.00—321.10之间护坡按1:2.75进行拆除重建;④完善排水系统,拆除重建下游棱体排水体;⑤新建尾水渠导渗沟。溢洪道工程主要包括: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及消能段等组成。本次除险加固对现状溢流堰进行维修加固,对两岸边坡护砌进行维修加固,并新建C30钢筋砼护底、新建消能设施等。放水管工程主要包括:对闸门、启闭机及机电设备进行更新。 项目总投资:2318.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 | 1、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影响周边水环境。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主要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②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③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④运输车辆进出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施工期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工地四周设围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计划及进度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取机械设备安装于室内、基础减振和隔声、绿化降噪、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土石方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用于项目,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陆生生态:施工期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控制用地、减少弃土弃渣,保护表土,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后尽快恢复,雨季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运营期做好设施运维管理,强化运维人员环保意识。 6、水生生态: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在施工区域、施工现场等场所设立保护水生生物的宣传牌,加大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力度,提高对鱼类的保护意识、施工废物对河流水质的不利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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