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对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圣戈班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 | 圣戈班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龙泉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龙泉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7174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在原有厂房内建设1条年产15000吨精细陶瓷材料(PCR)生产线和1条年产20000吨高端陶瓷材料(Valoref)生产线,总占地面积4934.032m2。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PCR配料、包装、称量、投料粉尘和Valoref破碎、筛分、球磨、包装、造粒、烘干粉尘。项目PCR配料粉尘配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包装、称量、投料粉尘共用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项目Valoref破碎、筛分、球磨、包装粉尘配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造粒粉尘配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烘干粉尘配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5),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20)表1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经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50m³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卢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回用于生产;磁选杂质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用于铺路,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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