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2-12-15 2022-12-1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登封市砼晟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无害化综合利用3万吨制陶瓷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对登封市砼晟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无害化综合利用3万吨制陶瓷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砼晟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无害化综合利用3万吨制陶瓷材料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

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占地面积4000m2,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年无害化综合利用3万吨制陶瓷材料生产线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卸料和上料粉尘、破碎粉尘、无组织粉尘。采取厂房密闭、料斗三面封闭和顶部设置集气罩,破碎机设置为地埋式、集气管道收集等措施后,由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15m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3.5kg/h,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无组织粉尘采用厂房全封闭,地面全硬化,定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1.0 mg/m3以及《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滤泥废水、生活污水。压滤废水、滤泥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或地下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有底泥、除尘器粉尘、铁屑、不合格产品等,设置60m2的暂存间1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综合利用或定期外售;废润滑油等危废设置5m2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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