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2月07日对登封市京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告成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利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京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迁建 | 告成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 | 河南世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合作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的北翼风井建设的“告成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利用项目”迁建至煤矿告成镇双庙村的中央风井。建设地点位于告成镇,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 |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瓦斯发电机组燃烧废气。本项目2台瓦斯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排放情况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表2中点燃式发动机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10mg/(kW·h)、NOx排放速率≤460mg/(kW·h))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水器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脱水器废水全部回用于细水雾发生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瓦斯发电机组、散热水箱循环水泵、脱水器和雾化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振、车间隔声、发电机组废气排放口安装消音器、在瓦斯电站屋顶及内部安装吸声材料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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