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2月16日对河南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5000吨冰晶石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5000吨冰晶石粉扩建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龙泉路35号 |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扩建一条年加工生产5000吨冰晶石粉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分选→一次破碎→二次细碎→粉碎→筛分→复合→包装成品。 | 一、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机投料、破碎、细碎、粉碎、筛分、复合、包装以及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含尘氟化物。本次评价要求在破碎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面密闭,留一面上料),二级破碎机、复合机、筛分机设置集气管道,雷蒙磨设备自带旋风分离器,旋风分离器连接集气管道,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转运过程均为密闭,本项目破碎机投料、破碎、细碎、粉碎、筛分、复合机投料、包装以及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共同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以有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要求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指标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基本要求;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用水,无新增废水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二级破碎机、雷蒙磨、复合机、包装机、筛分机、引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地下设置等措施处理后,厂区四周的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军事化管理基地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原料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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