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3-02-16 2023-02-1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一元新材料(登封市)有限公司年产2万块功能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2月16日对一元新材料(登封市)有限公司年产2万块功能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元新材料(登封市)有限公司

一元新材料(登封市)有限公司年产2万块功能预制块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都大街与少林路交叉口东北角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一元新材料(登封市)有限公司年产2万块功能预制块项目位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租赁河南天地之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闲置车间,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计量配比→混合搅拌→成型、脱模→养护、晾干。主要设备包括上料机、搅拌机、张拉机、上料配比系统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项目产品为功能预制块,产能为2万块/年。项目占地面积3400m2,租赁已建车间。项目拟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占总投资8.77%;建设周期约6个月。

一、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水泥筒仓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采用仓顶除尘+布袋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物料上料、物料配比、搅拌机投料及搅拌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在上料口、输送皮带、配比设施、提升机、搅拌机等产尘点分别设集气设施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普通滤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和水泥筒仓废气共用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要求。

无组织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在车间外出入口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生产车间粉尘采用密闭车间+地面硬化+硬质卷帘门;原料库进行二次密闭,设置干雾抑尘装置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2m3)沉淀后,用作搅拌工序添加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登封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振动棒、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搅拌机清洗沉渣、车辆清洗沉渣、残次品、废布袋、废钢筋、废泡沫板和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返回作为生产原料回用;废布袋外售废品收购站;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搅拌机清洗沉渣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残次品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泡沫板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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