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2月24日对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产300吨电子研磨抛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 | 年产300吨电子研磨抛光材料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 河南世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200万元,租用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300吨电子研磨抛光材料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外购碳化硅和辅料)—搅拌—灌装—产品;主要设备:搅拌罐、灌装机、空压机及净水设备等。 | 废气:在搅拌罐的投料口侧前方设置集气管道,将投料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直接排入总排口的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要求,进入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运输车将禁止鸣笛、减速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废弃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废高锰酸钾桶、杂质和设备冲洗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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