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2月28日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登封卢店110kV输变电工程(路线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郑州登封卢店110kV输变电工程(路线变更)建设项目 | 位于登封市卢店镇、大冶镇,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镇、大冶镇,总投资2382万元。登封卢店110kV变电站工程无变动,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9.9km变更为11.25km,减少1.65km;线路路径变更后自禅宗变向北出线,钻过现状220kV宣禅线和35KV禅告I、II 后转向继续向北走线,经东刘碑村东侧,至新村西侧、焦家岭西侧,途径川口村,至花椒岭西侧,然后跨越郑登快速路至郑州升达登封校区东侧后进入卢店变,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 米累计长度约11.6km,占原路径长度的90%,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进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废气:施工期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1〕42号)要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要坚决实现“八个百分之百”目标和“三个落实”,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禁止”。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3.噪声:施工期间选用先进的低噪音机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应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废物料、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清运处置,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集中堆放,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及植被、土地功能的恢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运营期: 1.电磁环境: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输电线路投运后,经过商住混合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跨越和位于公路两侧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输电线路运行良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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