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2月28日对登封市康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膨化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康记食品有限公司 | 年产1500吨膨化食品项目 | 登封市君召乡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登封市康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君召乡蔺沟村,拟投资500万元新建年产1500吨膨化食品项目,所生产产品是烘焙类膨化食品和油炸类膨化食品。 生产工艺:烘焙类膨化食品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混合—挤压膨化成型—烘烤—调味—包装;油炸类膨化食品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混合—挤压膨化成型—油炸—调味—包装。 生产设备:650型混合机、65型双螺杆挤压机、70型双螺杆挤压机、多功能切断机、多层循环烤箱、翻斗式油炸机、隧道式油炸机、双头八角锅等。 |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混料工序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烘烤工序和油炸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混料工序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和《郑州市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油炸工序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油烟排放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mg/m3,油烟去除效率≥90%)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m³;SO2排放限值200mg/m³;NOX排放限值300mg/m³)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办公楼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 1小型标准(油烟最大排放限值 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至君召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弃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给饲料加工厂利用;废油和油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给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废活性炭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