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3月10日对登封市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细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登封市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细粉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 | 河南中开盛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用地,建设年加工8000吨细粉项目。主要设备为:颚式破碎机、雷蒙磨、自动包装机及除尘环保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为:铝矾土熟料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铝矾土(熟料)—破碎—磨粉—包装—成品。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包括原料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上料工序粉尘,破碎进料、出料,磨粉进料、料仓进料工序,包装工序粉尘。原料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车间密闭,顶部喷淋等措施进行降尘。本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破碎进料、出料,磨粉进料、料仓进料工序,包装工序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和《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其他行业企业”要求(颗粒物:10mg/m3)。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废水外排;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其中破碎机、雷蒙磨置于地下。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西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在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建材厂;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