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对郑州市嵩博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硅碳棒高温元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嵩博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300吨硅碳棒高温元件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袁村东河 |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市嵩博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硅碳棒高温元件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袁村东河,项目产品为硅碳棒。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外购)一混料一搅拌一挤压成型一烘干一切割一烧结一切割一砂光一粘接一烘干一焊接一喷铝一镀膜一质检一包装。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混料机、搅拌机、液压机、烘干烤箱、切割机、烧结炉、焊接炉、砂轮机、喷铝机等。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2.3%;建设周期约3个月。 | 一、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砂光、喷铝、烧结、焊接、粘接、烘干和镀膜等工序产生的废气。①切割、砂光、喷铝和烧结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切割、砂光、喷铝、烧结粉尘共用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焊接、粘接、烘干和镀膜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烃经收集后引至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现有工程焊接有机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同时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郑州和普防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搅拌机、液压机、切割机、砂轮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风机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对其他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粉、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①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收集后外售;②除尘器收粉回用于原料投料工序;③项目UV废灯管故按一般固废处理,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⑤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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