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对郑州市鸿润德商贸有限公司东华镇煤炭仓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鸿润德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鸿润德商贸有限公司东华镇煤炭仓储中心项目 | 河南卓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登封市永磊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场地建设本项目,占地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封闭储煤仓库、车辆冲洗平台等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煤炭—进厂—卸料—储存一装车一转运。 | 废气:煤炭储存、装卸、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设置全封闭储煤仓库,安装自动门,自动喷淋装置,定点装卸,厂区道路和进出厂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厂区内所有路面全部硬化等措施后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贮存场所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经过加强设备维护,厂区禁止鸣笛,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煤泥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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