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3-11-17 2023-11-1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郑州卓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电熔氧化锆、氧化铝制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卓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00吨电熔氧化锆、氧化铝制品项目

登封市大冶镇

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利用郑州卓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闲置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年产1500吨电熔氧化锆、氧化铝制品项目。主要设备为:混料机、磨料机、液压压力机、制球机、梭式窑、环保设备等。主要生产工艺为:①氧化锆粉:原料–煅烧脱碳-水磨粉碎-脱水-烘干;②球类制品:原料(氧化锆粉,氧化铝粉)-球磨混料-压制-煅烧-质检-成品;③其他制品:原料(氧化锆粉,氧化铝粉)―混料-压制-煅烧-质检-成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运营期:

废气:天然气煅烧、烘干废气;吨包物料转移粉尘;湿式球磨上料粉尘;干式球磨、制球粉尘;混料粉尘。其中,吨包物料转移粉尘、湿式球磨上料粉尘、干式球磨粉尘、制球粉尘、混料粉尘进行二次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罩,粉尘经共用的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现有TA001)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现有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限值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工序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企业限值-其他工序要求。天然气煅烧、烘干废气,经新建的1套“SNCR+覆膜袋式除尘器(新建TA002)”处理后,15m排气筒(新建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中其他炉窑限值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工序涉锅炉/炉窑其他炉窑A级企业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球磨废水、生活污水。球磨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球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项目无废水外排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渣、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石墨电极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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