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3-11-17 2023-11-1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郑州登封刘碑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郑州登封刘碑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登封市大冶镇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郑州登封刘碑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刘碑11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现运行3台主变,#1#2主变容量均为40MVA#3主变容量为75MVA。本期对#1主变进行增容,将原有40MVA增容为63MVA主变。更换主变三侧导线,同时更换110kV35kV母线。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不新增110kV出线。

项目总投资713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施工期:

1、施工扬尘:严格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登发〔20238号)、《登封市2023蓝天保卫战方案》等大气防控相关要求施工。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要坚决实现八个百分之百目标和三个落实,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禁止

2、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应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4、固废: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废物料、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堆放清运处置。拆除原有1号主变作报废处理;主变构架和基础等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若本次主变拆除前抽出的变压器油无法回收利用,建设单位需与有相应类别危废资质处理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运营期:

1、电磁环境: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固废排放。

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存放,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先暂存于统一建设的危废集中暂存间,然后集中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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